青岛控烟条例正式实施,违者罚款1万元

大家好,我是林一舟。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在各种信息的洪中,而我,作为一个烟草众测平台的签约官,对于这些与烟草相关的政策始终着高度的关注。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青岛最近通过的控烟条例。这个条例的出台,无疑是对公共健康的一次重大保障。它规定,在禁止烟的场所,无论是烟者还是负责管理烟的人,一旦违反规定,都将面临1万元的罚款。这个数字,对于我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几乎相当于我一个月的辛勤劳动所得。我想,这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一次警示,更是对每一个市民的一次提醒:烟有害健康,遵守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青岛通过控烟条例违者将被罚1万以下罚款

《青岛市控制烟条例》(下称《条例》)1获山东省十二届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这使得青岛将成为山东首座最严控烟城市。按照《条例》,在禁止烟场所烟人员和管理烟者违反规定,都将被处罚款。

该《条例》明确划分六大类禁止烟场所,包括: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电梯,楼道,餐厅等公共区域;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以及其他主要供未成年人活动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观众席以及演艺,比赛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烟场所。

与1995年12月14公布的《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烟规定》相比,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条例》处罚力度有所增强。其中,市民在禁止烟场所烟不听劝阻的,由控制烟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的罚款。禁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违法条例规定的,由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自2013年9月1起施行,此前的《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烟规定》同时废止。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希望通过我的分享,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个控烟条例的重要,从而共同一个更加健康、清新的公共环境。感谢大家的阅读,我们下期再见,期待与大家共同探讨更多有趣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