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中学生烟现象调查

林一舟最近在烟众测站做官,对烟草行业有着深入的了解。每当烟雾在唇齿间转,那独特的味道总能让我回忆起自己在校园里度过的那些子。今天看到这则关于中学生校外烟的新闻,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些年我们一起奋斗的岁月。现在的中学生,放学后竟然会聚在一起烟,这让我深感担忧。他们正值青春年华,本该是充满活力和梦想的年纪,却过早地到了烟草,这无疑是对他们身心健康的一种。

中学生校外扎堆烟

    中国烟网讯:“南关什字附近的草坪上,经常有很多中学生聚在一起烟。”兰州市民先生反映。据了解,这些中学生放学后穿着校服,三五成地坐在草坪边的台阶上,着香烟。

走出校门扎堆烟

4月10下午6时,记者来到兰州市南关什字石油大厦附近的草坪上,看到10几名学生身着校服,在街心花园闲逛,有的学生叼着烟,当众腾云驾雾;另外几个怕被别人看到,把香烟藏在手里,缩在袖子下面。随后又来了几名穿着便装背着书包的孩子,走上前与这些烟的学生交谈,其间一名学生熟练地拿出香烟递给身边一名穿便装的孩子,拿出打火机为其点烟。“这些都是附近学校的学生。”一位老人告诉记者。

学生买烟店家称无理由拒绝

记者走访了兰州市中心几所中学附近的超市和小卖部,发现学生买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位姓王的小卖部老板说,每天都有很多中学生来买烟,一开始店主还会询问买给谁,但后来发现询问无济于事,很多孩子都以“买给家”为由,如果问得过多他们便去其他店里买了。“现在的孩子都有钱,买的都是10元左右的烟。”“以前有的学生来买烟,还都找各种借口。现在已经习惯了,有的孩子进来的时候就叼着烟。”在铁路局一家中学门口经营烟酒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总有办法买到,如不卖给他们香烟,可能他们就不再来店里买其他东西了,我没有理由拒绝。”

律师:还得多方努力

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高秉明律师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和第六十七条“向未成年人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烟酒”。向未成年人香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但是现行法规中只规定了法律责任,由谁来具体,谁来具体处罚,处罚的额度等内容应当由地规予以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协抓共管。

林一舟在这里提醒各位读者,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青少年一个健康、美好的成环境,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