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戒烟励:激励还是变相福利?

林一舟这五年里,测评了无数的烟品,对这戒烟励的事,也得来聊聊。500块钱的励,看起来挺有引力,但效果如何,还得看实际情况。这励,能否真正起到激励作用,能否让那些烟民们放下手中的烟卷,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我们得分析分析,这励的背后,是否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对戒烟者励实为变相的“福利”

  卫生部近印发《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要求各司局及驻楼各单位实现全面无烟。禁烟令规定,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励500元。(5月12中新网)

  烟之危害,尽人皆知。卫生部能够带头禁烟,誓言创建“无烟机关”,这种表率作用自然值得肯定。多年来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实践表明,发布禁烟规定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将其真正落到实处。对成功戒烟者励500元,这一激励措施看起来很美,但其效果究竟如何,会不会产生负面效应,则很难说。

  不知卫生部机关有多少烟者,假如人数众多,这笔不小的金从何处列支?用纳税人的钱励戒烟者,妥当吗?成功戒烟者能获,那些从来不烟,且期被动烟的机关职工,岂不更应该励?假如戒烟励一旦成为一种变相的“福利”,以至上行下效,广而推之,岂不成了一种新的不正之风?

  古人说:“褒贬赏罚,宜允其实”。(桓温《上疏陈便宜七事》)意思是说,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该则,该罚则罚,公允笃实。对机关职工来说,按规定主动戒烟,倡导“低碳”生活,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顾他人,守纪律的一种表现。成功戒烟者获,那么,那些不随地吐痰者,不肆意醉驾者该不该?殊不知,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乱设项,势必励过滥,到头来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得不好,反而会引发新的不公,带来消极影响。 ://

  愚以为,用励来戒烟,实在没有必要,也不利于彻底戒烟。假如一些“瘾君子”不为励所动,继续偷偷地烟,那怎么办?谁来实施跟踪考核?假如有的人只是短期内戒烟,一年后又云吐雾,已发的金是否如数收回?不说别的,在具体作上也有一定的难度。

    不能说发布禁烟规定有什么不好,但为何非要励不可?其实,能否执行的关键取决于烟者自身。凡事贵在自觉,能够自律者才能驾驭自己。如果不从源头上不断强化全民自觉禁烟意识,不坚持“低碳”生活从身边做起,如果不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并实施有效的管理,仅仅经济手段激励制约,恐怕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倘若不信,走着瞧!(沈仰佑)

戒烟这事儿,关键还得看个人。励只是个辅助手段,真正要戒烟,还得从自身做起。烟众测站的小伙伴们,一起努力,为了健康,为了那些期待我们戒烟的家人和朋友,戒烟吧!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迈向一个无烟的未来,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我们的家人,戒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