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共场所禁烟新规实施:罚款200元
林一舟这名字听起来就挺文艺的,我是个烟草众测平台的签约官。做快消品测评这行五年了,对烟这东西也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今天看到四川出台了一项新规,公共场所禁烟,违反者罚款200元。这个规定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得好好分析分析,看看它对烟民们的影响。
四川划定禁烟场所 违反者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中国禁烟网讯:记者21从四川省获悉,四川省前出台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对“公共场所控制烟”做出了明确阐述,划定了九大类禁止烟场所,对个人违反者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办法将自2011年5月1起施行。://
该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公共场所禁止烟:(一)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二)中小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室内区域;(三)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五)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区域;(六)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室内区域;(七)商场,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八)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好了,这次的新规咱们就聊到这里。公共场所禁烟,是为了大家的健康考虑,咱们作为烟民,也应该理解并遵守。林一舟在这里提醒大家,出门在外,注意遵守规定,别因为一时冲动,违法被罚。下次咱们再聊聊其他的话题,比如哪款烟的口感如何,或者分享一些烟民的生活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