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禁烟区扩大,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大家好,我是林一舟,一个烟草众测平台的签约官。今天咱们来聊聊2010年1月1的一个大新闻:禁烟区规模扩大了。这次禁烟区的扩大,几乎涵盖了所有室内场所,这对咱们这些不烟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比如,邻里商店、购物中心、渡轮头、酒店大厅等地方,都将不允许烟。听说公众在禁烟区烟可被罚款200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咱们得好好看看这次禁烟区扩大都涉及到哪些地方,对咱们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2010年1月1扩大禁烟区规模

  我要戒烟网讯:从明年,即2010年1月1起,禁烟区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多人的公共场所将不准烟。

  对于新的禁烟包括非冷气的室内场所,如邻里商店,邻里购物中心,巴刹,地下或多层停车场,渡轮头,酒店大厅,电梯等候处,儿童游乐场及运动区,以及原本已经禁烟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出入口处的五公尺范围。

  所以根据法令,公众在禁烟区烟可被罚款200元。妨碍当局执行禁烟令罪成可被罚款1000元,或坐牢最6个月,或两者兼施。 ://

  国家环境局公共环境卫生署署邱少宝昨天在记者会上指出,本地有12.6%的人烟,扩大禁烟区,是为了保障不烟的大多数人的健康,让他们不受二手烟威胁,使公共空间的空气清新。

  他表示,随着禁烟范围明年扩大,几乎已涵盖所有室内场所。环境局的远目标是无须指定哪些是禁烟区,而是只标明哪些地方允许烟。

  随着禁烟令的扩大,环境局将与市镇理事会密切合作,在他们管辖的新禁烟区如邻里购物中心,每层楼的组屋电梯等候处,地下或多层停车场,游乐场及运动区等张贴禁烟告示。

  环境局也考虑在游乐场及运动区范围漆上黄线,明确划出禁烟区,以保护使用这些设施的孩童和老人。

  原本已经禁烟的建筑物出入口处五公尺范围从下个月起正式禁烟,这意味着烟客在建筑物大门前云吐雾的情景将不复见。

  邱少宝说:“公众目前要进出这些建筑物,就得先‘穿越’一层二手烟迷雾,我们希望新禁令能解决这个问题。”

  在过去几个月,环境局与酒店协会,建筑物业者和商联会代表进行过几轮对话,听取各方意见的也向他们解释在新条例下所需负起的责任。

好了,大伙儿,今天咱们就聊到这里。禁烟区的扩大,不仅是对烟者的提醒,也是对公共健康的保护。希望咱们都能遵守规定,共同一个更清新的公共环境。我是林一舟,咱们下次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