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零售商需知的五大违法行为
大家好,我是林一舟。作为一个烟草众测平台的签约官,我对烟草行业有着自己的见解。今天,我要给大家盘点一下烟草零售商在常经营中容易忽视的五大违法行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都知道,烟草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还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零售商,我们必须时刻警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我们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些容易忽视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能够引起足够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些烟草零售商零由于不熟悉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会做出一些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的行为。那么烟草零售商在规范卷烟经营中,存在哪些疑虑或认识误区呢,下面就由香烟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烟草零售商在常经营中一不留神就会违法违规的小细节。
一、未亮证经营也违法
未亮证经营确实是违法行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所以要注意依法申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之后,不能将许可证正本存屉,这一做法违反了亮证经营的规定。
二、超市改饭店,许可证及时变更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持证人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在30内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如将超市改成饭店,并对经营范围、名称字号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属于法定变更情形,需要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30内进行变更。
三、涂改许可证违法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烟草专卖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制作的一种文书,任何人不得对许可证进行涂改、伪造、变造,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局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此提醒广大卷烟零商,经营地址发生改变后,原来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能再继续使用,应当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领,否则受到处罚就得不偿失了。
四、卷烟不可一次多件寄递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第三条规定,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如将6条卷烟分成3个包裹,属于一次多件寄递,构成超限量邮寄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需要交纳相应罚款。
五、逾期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可能罚更重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缴纳罚款一定要及时!
以上便是由香烟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烟草零售行为是违法的 烟草零售商要注意的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内容请点击:卷烟零售一次为何不能超过50条 卷烟零售有什么要求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烟草零售商们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大家对烟草行业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也欢迎各位零售商们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见解,让我们一起共同成,为推动烟草行业的健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