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戒烟产品案:非法经营70610元,销售伪劣产品109762.10元
大家好,我是林一舟。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我作为烟草众测平台的签约官,始终对那些危害公众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着极高的警惕。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假冒戒烟产品案例。最近,我关注到了这样一起案件,有人竟然非法经营高达70610元,销售伪劣产品总额更是高达109762.10元。这个数字,对于我们这些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人来说,无疑是触目惊心的。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讲述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茜通讯员宋雯)将烟草与少量中药混合,制成戒烟系列产品,在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生产者与销售者均构成违法行为。近,市中区人民审理一起利用伪劣卷烟冒充戒烟产品并非法获利的案件。
家住河南省郑州市的孙峰(化名)从中药市场买来中药,再找他人加上烟丝制作生产,制成戒烟灵系列产品。这些戒烟灵产品外观和普通香烟一样,有过滤嘴和烟。随后,孙峰没办理任何手续,便公开宣传与售卖此戒烟产品。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方强(化名)向孙峰大量购进上述戒烟系列产品,孙峰非法经营数额共计70610元。2013年1月至4月期间,方强通过商铺将上述戒烟灵系列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09762.10元。
2013年5月14,人员联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对市中区某市场进行检查时,当场将方强抓获,查获戒烟系列产品168条零66盒,共计34920支。人员根据方强的供述,于2013年6月3在河南省郑州市将孙峰予以抓获。经讯问,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查获的戒烟系列产品系伪劣卷烟,达不到卷烟的质量合格,且根本不具有帮助戒烟的功能与。
市中区经审理认为,孙峰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方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孙峰、方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峰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方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查获扣押的戒烟系列产品34920支由机关予以全部销毁。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追求戒烟健康的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戒烟产品。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不仅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更是助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我的分享能够给大家带来警示,也希望大家能够将这份警惕传递给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