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因劝烟暴力致人骨折,被判加刑8个月
大家好,我是林一舟,一个烟草众测平台的签约官。在这个充满烟火的平台上,我与大家一同品味着烟草的千般滋味。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关于一名服刑人员因劝烟时使用暴力,他人骨折,最终被判决加刑8个月。这个案例让我深感震撼,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于人、理智与尊重的深刻反思。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我们更应该冷静,尊重他人的选择。接下来,我将详细为大家解析这个案例,希望能够引发大家的思考。
雷曾因被判入狱服刑,在狱中服刑期间,他为了劝阻其他罪犯戒烟,竟用拳头殴打致他人骨折。近,广东乐昌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雷有期徒刑8个月,加前罪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20天,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29。雷因犯罪被广东省增城市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年12月3入广东省从化服刑(原广东省乐昌坪石)。
2014年3月3上午,雷在从化医院监区看到罪犯贺某在耳朵上夹了一支香烟,遂对其进行劝阻,但不听劝,双方继而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雷用拳头殴打贺某脸部几拳,并将其推倒在地继续殴打,后被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及赶来的值班制止。经鉴定,贺某右锁骨骨折,属轻伤二级。
经审理认为,雷无视国家法律,在服刑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前罪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形下又犯新罪,应将新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合并执行。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是林一舟。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大家能够认识到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理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选择。在未来的子里,我会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有趣的烟草测评和深度分析,敬请期待!